早孕幾天可以做b超懷孕多久能做B超測出來?專家說,一般認為,懷孕18周以內(nèi)的胎兒最好不要做B超,尤其在懷孕早期。當然特殊情況除外,例如有陰道出血者,需要做B超確定胎兒是否存活,能否繼續(xù)妊娠,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。
在懷孕2月內(nèi)過多做B超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形成受到影響。懷孕4、5、6個月時由于胎兒臟器發(fā)育不完善,過多做B超會影響胎兒發(fā)育。當然有異常情況時例外。
B超檢查時間一般在懷孕5--6月后為佳,胎齡越大,超聲波對胎兒影響越小。
專家建議:
1、第一次檢查時間是在懷孕18-20周,此時可確定懷的是多胎還是單胎,并可測量胎兒頭圍等。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,便于核對孕齡。
2、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懷孕28-30周。此時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兒發(fā)育情況,有沒有體表畸形,還能對胎兒的位置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了解。
3、最后一次是在懷孕37-40周,此時做B超檢查的目的是確定胎位、胎兒大小、胎盤成熟程度,有無臍帶纏頸等,進行臨產(chǎn)前的最后評估。
溫州東方婦產(chǎn)醫(yī)院專家表示:孕早期(特別孕8周前)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(guān)鍵時期,也是容易導(dǎo)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,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。除非對下列情況。
1.停經(jīng)時間不清,根據(jù)癥狀、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。一般放在孕10--13周檢查較為合適。
2.陰道流血及腹痛者,需排除異常妊娠,如宮外孕、葡萄胎、稽留流產(chǎn)。
3.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。需要B超檢查協(xié)助診斷,為今后的治療提供依據(jù)。
另外,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24--28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:
1.胎兒心律失常、胎兒水腫、染色體異常。
2.高齡孕婦既不正常孕產(chǎn)史。
3.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。
4.母體酒精中毒。
5.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。
6.母體患糖尿病、結(jié)締組織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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