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孩子都是父母愛情的結(jié)晶,即使沒有愛情了,也有血脈聯(lián)系,怎能說拋棄就拋棄。上海一對85后夫妻,在離婚后遺棄了2歲的孩子。離婚時孩子留給了父親,可他卻將其丟在樓道內(nèi)。由于孩子有智力障礙,母親也人間蒸發(fā),父親因遺棄罪被判入獄一年,但他竟然堅決表態(tài),就算要被指控、坐牢,也不要這個孩子!
一年后,孩子父親出獄,他依舊拒絕撫養(yǎng)孩子,稱自己一個月收入2500元,這點錢沒辦法養(yǎng)活兒子,與其讓兒子跟著自己過苦日子,不如把兒子丟給社會。1月15日,寶山法院當庭宣判,剝奪父母的撫養(yǎng)權,孩子交給父親老家的社會福利院作為監(jiān)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