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肥胖癥是指體內(nèi)脂肪積聚過多,體重超過按身長計算的平均標準體重20%者。
兒童肥胖癥的測量
目前對于兒童肥胖的判斷標準不同,各種測量方法,可導致結(jié)果有些差異,下面我們就了解一些常用的判斷體重的計量方法。
⑴身高標準體重法:身高標準體重•(又稱身高別體重)是評價青春期前(10歲以下)兒童肥胖的最好指標。本法是以身高為基準。采用同一身高人群的第80百分位數(shù)作為該身高人群的標準體重。超過該標準體重的20%~29%為輕度肥胖,30%~49%為中度肥胖,50%以上為重度肥胖。這一方法在我國被廣泛使用。消除了種族、遺傳和地區(qū)差異以及發(fā)育水平的影響。在10歲以下兒童這個指標基本可以代表體內(nèi)的脂肪含量,即當身高標準體重超過20%時相當于全身脂肪量超過正常脂肪含量的15%。
目前使用較多的參考標準有1985年世界衛(wèi)生組織推薦的身高標準體重和1995年我國九市城區(qū)兒童身高標準體重。但10歲以上的兒童青少年,身體形態(tài)指標和體成分發(fā)生較大變化,身高和體重的關(guān)系波動很大。對于某一確定的身高值,不同年齡人群體重值很不相同。因此對于10歲以上兒童青少年不能用該法來評價肥胖與否。
⑵體重指數(shù)法(BMI):即體重(kg)除以身高的平方(m2),該指標是評價成人肥胖和消瘦的簡便方法,BMI≥25定義為成人超重,BMI≥30為成人肥胖。由于種族的差異,亞洲人群BMI值適宜范圍相對于西方人要小。2003年國際生命科學學會中國辦事處/中國肥胖問題工作組提出BMI≥24,BMI≥28分別為中國成人超重和肥胖的診斷標準。
成人的BMI標準同樣不適合于10~18歲的兒童青少年,因為BMI與體脂百分比之間的關(guān)系取決于成熟程度,青少年的生長突增、性發(fā)育水平等均是成熟程度的標志,而且有明顯的年齡性別差異。因此WHO建議采用年齡性別BMI評價10~24歲青少年超重和肥胖情況。將BMI≥第85百分位定義為具有超重的危險,如果BMI≥第85百分位同時肱三頭肌皮褶厚度和肩胛下皮褶厚度≥第90百分位則定義為肥胖。可見使用BMI判斷兒童青少年肥胖時最好同時與其他指標結(jié)合評價。
⑶皮褶厚度:皮褶厚度是直接測量局部體脂的一個方法。皮下脂肪厚度與全身脂肪含量的關(guān)系與年齡、性別、脂肪堆積量以及測量技術(shù)有關(guān)。成人皮下脂肪占全身脂肪的1/3,在新生兒則占70%~80%。肱三頭肌和肩胛下兩處組織較均衡、松弛,皮下組織和肌肉能較容易分開,皮膚厚度個體差異小。測點易掌握,測量方便,結(jié)果可重復性大,是常用的測量部位。由皮褶厚度可以估算皮下脂肪的含量。皮褶厚度很少單獨用于判斷兒童肥胖,多數(shù)與BMI或身高標準體重結(jié)合判斷。
⑷體脂含量測量:目前普遍認為雙能X線吸收法是測量體脂含量的較理想的方法。曾有人嘗試用體脂百分比大于或等于第85百分位作為定義肥胖兒童的金標準。此外,生物電阻抗法、核磁共振、計算機體層掃描也在用于身體脂肪含量的測量,但目前尚少見用于兒童的報道。考慮由于價格昂貴,操作復雜,兒童難以配合及某些檢查對于兒童的安全性等問題。傳統(tǒng)的水下稱重法則是根據(jù)脂肪較水和其他組織密度低的原理,通過測量人體密度估算全身的脂肪含量。此法需要兒童屏氣后將身體完全浸入水中,其操作技術(shù)對于小年齡兒童掌握比較困難,無法配合,適于能夠配合的年長兒。
⑸腰/臀圍比(WHR):<0.8為周圍性肥胖,>0.8為向心性肥胖。
總之,肥胖是以脂肪組織過度增生為主要表現(xiàn)。對體內(nèi)脂肪含量的測量,是診斷肥胖的重要依據(jù)。但目前尚無一種簡便易行,即能夠被普遍接受又能準確反映體內(nèi)脂肪含量的客觀指標。身高標準體重法是目前診斷10歲以下兒童肥胖的主要方法。BMI作為篩查兒童青少年肥胖的指標正在得到普遍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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